关于举办郑州大学第四届法律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阅读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强化和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氛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和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0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大学第四届法律文化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目的:
活动主题:关注校园法治,共筑和谐校园
活动目的:充分发挥我校法律文化节的品牌教育示范作用, 努力营造广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文化氛围,达到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1、郑州大学第四届法律文化节开幕式暨文艺汇报演出
2、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及主题征文比赛
3、法制情景剧
4、法制系列电影展播
5、学术讲座
6、绿城法律服务
7、模拟审判
8、校内法律宣传咨询
9、“12.4”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暨签名活动
10、闭幕式
四、奖项设置
本届法律文化节设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本届法律文化节活动的组织情况将作为院系社团管理的重要参考及年终各相关院系团学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围绕主题结合本院系实际开展活动。于11月30日之前提出承办活动子项目的申请(见附件),由校团委对活动进行统一规划、协调。法学院团委作为法律文化节的承办院系,为整个法律文化节的开展提供专业咨询与指导,积极鼓励其他院系申请作为协办院系参与活动子项目的组织工作。
2、各基层团委要利用展板、宣传栏、网页、报纸、内部刊物等多种载体,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氛围。
3、各基层团委要认真做好法律文化节的筹划、宣传、组织实施及总结等工作,并将组织参与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2日报校团委办公室。
4、本届法律文化节组委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为:67783156 陈颖 孙栋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09年11月24日


附:郑州大学第四届法律文化节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