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247名。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其中:山东各招生专业和湖南、山西、安徽三省的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使用校考成绩。
二、录取规则
(一)河南
1. 音乐学专业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总分不低于14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9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
①音乐类专业舞蹈考生: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舞蹈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体育舞蹈类考生: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其中主项成绩不低于7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8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1. 只招收文史类(或艺术综合类)考生。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2. 山东、湖南、安徽、山西四省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 山东、湖南、安徽、山西四省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主项加副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山东、湖南、安徽、山西四省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按校考主项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西藏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西藏自治区音乐学类艺术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艺术加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省外舞蹈学
1. 只招收文史类(或艺术综合类)考生。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3. 山东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舞蹈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其余三省(湖南、安徽、山西)须取得所在省省级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4. 山东省按校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课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湖南、安徽、山西三省按所在省省级专业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校考考试安排
考生须持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每生考试考务费100元。报名时间和要求及考试相关信息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省份 |
报名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湖南 |
网报 |
2月13日-2月14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安徽 |
网报 |
2月14日-2月15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山西 |
网报 |
2月18日-2月19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山东 |
网报 |
2月18日-2月19日 |
济南市招考院指定考点 |
四、校考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
1.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2项分别作为主项和副项,主项(80分)、副项(20分),满分100分。声乐需演唱一首作品,器乐需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评分、专家组复评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舞蹈考生要抽查基本功,需自备形体服。
五、校考合格名单公布
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项加副项)确定合格名单;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仅山东省)按校考专业主项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所在省份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将于2019年4月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及教育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一)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生源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考试。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专业均不能兼报,兼报成绩无效。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音乐、舞蹈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九、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 0371-67767396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