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研究生初试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的特点,现对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初试科目四《专业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 考试内容
依据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包括《基本素养》与《主科技能》两部分,总分 150 分。其中,基本素养 30 分(笔试,考试时间为 1小时);主科技能 12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主科技能水平,曲目要求:器乐方向演奏练习曲1 首、作品2 首;声乐方向演唱艺术歌曲1 首、歌剧选段2首;舞蹈方向展示基本功与技巧,成品舞2个。
二、 考试须知
报考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除08音乐教育方向外)的考生,在考完科目一、二、三后,再到音乐学院参加科目四《专业考试》的考试。考生须于 2015年 12月 27日 15:30 ,到郑州市大学北路 75 号郑州大学音乐学院517教室报到并抽签决定《主科技能》考试顺序,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严格按照抽签顺序,请考生安排好钢伴。《专业考试》在 2015年 12月28号上午进行,安排如下:
考试项目 |
时间 |
考场 |
《基本素养》 |
8:30-9:30 |
南校区21号楼509、609 |
《主科技能》器乐 |
10:00-14:30 |
南校区13号楼音乐厅 |
《主科技能》声乐 |
10:00-14:30 |
南校区新琴房多功能厅 |
《主科技能》舞蹈 |
10:00-14:30 |
南校区20号楼317 |
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主科技能》将全程录像,并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20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