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研究生初试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专业特点,现对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初试科目四530《专业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 考试内容
530《专业考试》包括《基本素养》与《主科技能》两部分,总分 150 分。其中,《基本素养》30 分(笔试,考试时间为 1小时,2016年12月26日8:30-9:30);主科技能 120 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主科技能水平,器乐:练习曲1首、作品2 首;声乐:艺术歌曲1 首、歌剧选段2首;舞蹈:展示基本功与技巧,成品舞2个。根据具体情况,专家委员会将可能对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进程做出及时调控。
二、 考试须知
除07音乐教育方向以外的考生,在考完科目一、二、三后,再到音乐学院参加科目四《专业考试》的考试。为便于科目四的顺利进行,考生考完第三门科目后,请原地不动,等候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包括:公布笔试考场信息;抽签决定《主科技能》考试顺序,考试严格按照抽签顺序,请考生自行安排好钢伴。《专业考试》在 2016年 12月26号上午进行,先考《基本素养》,后考《主科技能》。《基本素养》不参加的考生,将被取消《主科技能》的考试资格,安排如下:
考试项目 |
时间 |
考场 |
《基本素养》 |
8:30-9:30 |
南校区21号楼609、704 |
《主科技能》器乐 |
10:00-14:30 |
南校区13号楼音乐厅 |
《主科技能》声乐 |
10:00-14:30 |
南校区新琴房多功能厅 |
《主科技能》舞蹈 |
10:00-14:30 |
南校区20号楼317 |
联系电话:13837129718,王老师。《主科技能》将全程录像,并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