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综合办公室服务作风建设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郑大党文〔2016〕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六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综合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以及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一、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发挥办公室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尽心尽责,做好上传下达起到桥梁与窗口作用,做好中心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上级公文的处理并草拟中心有关公文,负责中心文件材料的起草、处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信函及报告材料的收发、登记和转递以及文件和材料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3、负责中心会议组织、会议材料准备及会议室的布置和准备等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办会议决议的执行。
4、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来中心检查和校外兄弟单位来中心的学术交流工作。
5、协助中心主管领导做好安全、工会及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6、协助中心主管领导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奖酬金分配、职称申报及聘任工作。
7、中心印章管理工作。
8、组织安排节假日人员值班。
9、落实考勤请假制度,每月月底汇总并报人事处。
10、接受和完成学校相关处室下达的各项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1、优质服务制度规范的细则
(1)限时办结制是指办事人到中心办公室办理属于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和中心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或告之其不能办理及其原因。
(2)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
(3)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属个人呈报的请示件,且资料完整的,要从收到请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4)对个人呈送的转报件,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要在收到转报件7个工作日内转报有关部门。
(5)对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办、交办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说明办结时限。
(6)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2、服务承诺的内容
(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各项职能。
(2)办事公开,办理各类事项的程序、承诺时限、政策依据等通过窗口向职工公开。
(3)按时办结,各类事项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方便群众,对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5)热情服务,对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热情周到。
(6)提高效率,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3、违诺处理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承诺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投诉办法
中心设立违诺投诉电话:63887570(支部书记办公室)。对受理的投诉,由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党支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