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返校复学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经批准备案,学校将以5月8日为返校复学起始时间。
为严格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特通知如下。
1、 实验室通过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实验室信息备案制度,明确实验室负责人。
2、 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房间进出二维码张贴
房间门口,要求师生必须扫码进出。
3、 控制实验室人员数量,保持人员一米以上间距,严格控制实验室间人员流动。
4、 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按要求做好实验室消杀和通风,并做好记录。
5、 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进入实验室安全课,强化学生安全责任和意识。师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不交叉使用实验用品。
6、 应将与人员密切接触的实验用品,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擦拭消毒。
7、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8、 实验室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实验室人员健康信息,禁止有异常情况人员进入实验室,如有发现,第一时间通过学院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9、 实验室严禁吸烟、烹饪、进食,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开展非实验性活动;禁止电动车在实验室充电。
郑州大学实验室管理中心
材料成型及模具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0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