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

日期:2014-10-1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郑州大学是全国拥有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所院校之一。本一级学科为河南省唯一的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联合国文献中心,4个特聘教授设岗学科。本学科具有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等结构合理、团结奋进的学术队伍。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自考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国家专业学会副会长、顾问4人,省级学会会长、副会长10余人。近年来,本学科国内外学术交流广泛,与俄罗斯、德国等著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生交流、教师互派进修等项目大力推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本一级学科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些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整体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得到国内同行普遍认可,一些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对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的发展与完善,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的研究方向与特色是:    
(1)在中国公法学的时代课题与使命研究领域,以宪政原理为研究重点,着力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进行法理层面的分析与探讨;以土地法律制度、行政规划、行政征收与补偿为研究重点,积极回应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行政法治热点问题,密切关注行政法的制度安排及其理性建构;以俄罗斯宪政与行政法律制度展开研究,成果卓然。    
(2)在民商法外观理论与制度构建研究领域,以交易安全保障、请求权及民商法外观理论为研究特色;以公司法和破产法为重点,在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等重大问题上进行特色化研究;以专利法和电子商务为重点,针对重大复杂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    
(3)在转型期中国刑法改革研究研究领域,以对死刑改革尤其是死刑司法控制、经济犯罪的构成及刑罚适用以及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现象、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4)在市场经济规制与调控法研究领域,以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公用企业垄断法律规制、经济法基础理论等具体问题,围绕经济法调整范围取得了多项高层次研究成果。    
(5)在司法原理研究领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发展及其内涵、司法方法、司法制度以及对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学术流派、不同政权的立法、司法理念及其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进行法理层面的研究。    
本一级学科在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研究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一是研究力量雄厚、梯队结构合理;二是研究基础扎实、科研项目和经费充足;三是研究重点集中突出;四是研究成果的创新程度大。    
本一级学科研究方向关注社会重大现实问题,注重科研成果有效转化。近年来,一些调研成果得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中直机关以及河南省地方党政机关的重视、采纳和应用,对于促进相关领域法制的完善、社会和谐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标准提供决策咨询的情况主要有:沈开举教授2008年向民进中央提交《从制度上推进农村全面改革》的研究报告、《灾后重建应与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的提案、2009向民进中央提交《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中国必须确立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国家发展战略》调研报告、2010年向河南省政府提交《关于推进沿黄沙滩综合开发的建议》、2011年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修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专家建议稿》、被民进中央选为提交全国政协的一号提案的《土地管理法亟待修改》的建议;刘向文教授提出的我国应建立大运输检察制度的建议,被国家采纳并于2010年在沈阳进行试点。张嘉军博士起草的“ADR与三调联动”报告被省综治委采纳,提出的有关社会法庭和人民陪审团的建议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并在全省实施。陈冬博士向立法机关提交“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专家书面意见;2010年参与起草《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向环保部提交有关“环保部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现场执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专家书面意见。杨红军博士先后应邀参与了《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南省专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政策草案的制定工作,提出的意见受到重视,并被部分采纳,成为指导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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