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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彦辉为我院师生作“法律文书写作”的讲座

日期:2020-11-1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0年11月9日,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彦辉为我院师生作“卓越法治人才培训法律实务训练营——法律文书写作”的讲座,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致辞,他向同学们介绍了冯彦辉主任,并对本次讲座内容做了简单介绍。

首先,冯彦辉主任从民事裁判文书的重要性出发,以律师的视角向我们讲述裁判文书是维系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是对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反映,同时,他还提到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也是培养律师自信心的重要方式。

其次,冯彦辉主任从裁判文书之概述、裁判文书之文体、裁判文书之常见问题三方面详细介绍了裁判文书的相关内容。在裁判文书的文体方面,冯彦辉主任通过对一般文体的引入阐述了裁判文书是集记叙文文体、说明文文体、议论文文体三者为一体的特殊的文体类型。此外,冯彦辉主任认为裁判文书中最重要的就是“法院认为”部分,这是法院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对当事人各方诉求的回应,需要结合事实部分和法律论述写作。冯彦辉主任还指出裁判文书是用法言法语对审判全貌的展现,并以2019年最高法院公报案例为例,简要介绍了裁判文书的具体结构和用词用语,阐述了裁判文书写作中运用法言法语重要性和必要性。

之后,冯彦辉主任通过具体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实践中裁判文书容易出现的问题,并且将其中常见的六种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在裁判文书的案由适用问题上,冯彦辉主任提到要仔细研究《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要根据权利类型选出法律规定的最适宜的案由。其次,在裁判文书事实认定不清、要素不完整的问题上,冯彦辉主任提到,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不是对事实的简单堆砌,还需要对案件和相关证据有相应的评析。在谈及裁判文书语言表达问题时,冯彦辉主任认为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能过于学术化,应当尽量让社会公众凭普通的文化知识看懂。

裁判文书作为体现法律效力、增强民众对法律的尊重意识和发挥社会指引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是合格的法律人交给时代的最好答卷。冯彦辉主任对裁判文书写作的详细讲解,使同学们对裁判文书写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同学们提高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有重大意义。(供稿人:段阶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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