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下午15点,学院召开了2018年暑假实习动员大会。本科2016级全体学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高留志院长主讲,16级辅导员吕广振老师主持了会议。
会议伊始,高院长向同学们说明了暑假实习的必要性与意义。第一,法学院学生的实习是一门必修课,国家教育处已颁布明确的教育大纲,法学院本科生应当实习不少于12周,实习学分为6—10分,在所有必修课内容中,占有很高的比重。第二,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将学习的专业课理论实际化、行动化,可以更深入的了解所学习的知识,从而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升华知识素养。第三,实习活动是本科生与社会沟通的良好契机,通过实习,可以让学生们在正式步入社会之前感受社会氛围,向社会学习,学会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技巧。
随后,高院长就暑假实习的具体内容对同学们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本次实习将以学院联系实习单位的集中实习与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为期12周。高院长指出,实习不能玩笑对待,要想真正在实习中学到本领,学到知识和技能,就要做好“四个准备”:第一,知识储备。在实习中可能涉及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等一系列法律内容,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特别是法理学,无论哪一具体的部门法,当对它的理解产生歧义时,只有法理学能够从最本质上进行解释,将其升华到目的和价值的高度。第二,材料准备。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日志和实习鉴定表,每位同学都应当认真填写,记录自己的实习过程,这些材料不但是对自身实习经历的最好总结,也会成为最后院方评分的重要标准。第三,生活准备。对于集中实习的同学而言,实习意味着要在学校或者他乡生活三个月之久,因此应当充分准备好自己生活衣食住行各方所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第四,心理准备。实习不是玩笑,不是放松或者浪费三个月的时间,所以每个人都应当树立自身实习目标,明确自己在这三个月中应当完成的任务。
高院长强调,无论采取何种实习方式,无论在哪实习,都应当自觉维护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声誉与荣耀。遵守政治纪律,遵纪守法,绝对不做违法乱纪之事,绝对不发表不当言论;遵守单位纪律,绝不泄露国家秘密,绝不泄露涉案个人隐私;遵守教学纪律,尊重指导老师,认真学习、虚心请教,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循请假制度,绝不无故缺勤。
最后,高院长再次嘱咐同学们,实习的确不可儿戏,但在认真对待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务必做到安全出行,寓学于乐。(文/图:王思纯;审核: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