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2日下午,郑州大学“求是”经济法研究生沙龙(第4期)在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成功举行。本期沙龙主题为“The legal Regulation of the Anticompetitive practices of Digital platforms(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由博士研究生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进行汇报。沙龙由博士研究生方正同学主持,杨妮娜老师、苏炜杰老师和博士研究生温春辉同学参加评议,王玉辉老师进行总结点评。我院经济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10余人参加了本期沙龙。

沙龙伊始,主持人方正同学对汇报人、与谈人、参会老师以及沙龙流程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沙龙进入主题汇报环节。
汇报环节,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围绕《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汇报。他认为,对数字平台的反竞争行为进行监管,是当今技术驱动型经济的一个重要关注领域。随着数字平台在各行各业继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人们对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担忧不断升级。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从比较法的视角,结合Facebook案、Google案等知名案例,对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日本、中国、巴基斯坦等国家或地区竞争法如何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炼出了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的主要类型和规制的特殊性。此后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结合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应对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的局限性,详细阐述了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法应对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的特殊要求,并从新型竞争要素的角度分享了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规制应当考量的主要内容。最后,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结合数字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算法共谋等具体反竞争行为,阐述了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规制的基本原则、违法分析框架和责任体系。
随后,沙龙进入与谈交流环节。
温春辉同学指出在中国竞争法语境下我们往往用“限制竞争”一词,而非“但反竞争行为”,提出应当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明晰相关概念的阐述和表达,并指出目前文章的绪论部分过于冗长,还需要根据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进行调整修订。
苏炜杰老师认为Shahzada Aamir Mushtaq同学的论文材料翔实、内容丰富,从多个角度对数字平台反竞争行为进行了介绍,框架结构比较完整。同时苏老师指出文章在结构框架上还可以进一步完善,以使文章内容更加聚焦。
杨妮娜老师认为Shahzada Aamir Mushtaq的文章以比较研究的视野参考了大量国家或地区的竞争法规则体系,对不用竞争执法区的竞争法的基本框架进行了深入比较,但文章结构存在很大问题,研究主线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内容分散不聚焦,还需要进一步修订论文框架,优化布局结构。
最后,王玉辉老师就Shahzada Aamir Mushtaq汇报提出了建议并进行了总结。王玉辉老师就文章的完善提出了明确的思路,指出其应当围绕围绕数字经济为传统反垄断规制理论带来的新挑战、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数字平台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行为类型、违法行为认定以及法律防控几个方面展开,提出文章的写作应当深入阅读文献,在比较分析中进行文章的完善。同时王老师强调“求是”经济法研究生沙龙的作用在于强化研究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希望同学们借研究生沙龙这一平台提升自身能力,强化论文写作。至此,本期“求是”经济法研究生沙龙圆满结束。
(文、图:高亚男,审核:王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