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晚19:00—21:30,最高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凯敏法官应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大会议室作了题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的专题讲座。河南警察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田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马春娟副教授、刘鋆老师以及法学院六十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张嘉军教授主持。
吴凯敏法官从环境公共利益的概念、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等基本问题出发,以“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案”与“甘肃临泽丹霞地貌案”等一系列环境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为指引,从实践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试点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吴凯敏法官还详细讲述了既有环境公益诉讼形态的性质、分类与协调对接,并引用《民法典》的具体法条为大家讲解了关于环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在互动环节,吴凯敏法官与田凯教授、张嘉军教授及刘鋆老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与研讨,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出了细致解答。
张嘉军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吴凯敏法官百忙之中应邀到学院来讲座表示感谢,吴法官以其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我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的报告,对我们今后学习和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文、图:袁志蕾;审核:张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