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法学院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员王亚新教授为广大师生做学术报告。
报告主题:法解释学的方法论转型 ——以民事诉讼法学为例
主讲人:王亚新教授。
时间:2015年12月12日(本周六)晚7点
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211-A)
诚邀广大师生参加!
法学院
2015年12月8日
主讲人简介: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5年由教育部派遣出国留学,1988年和1991年分别取得日本京都大学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起,在香川大学,九州大学担任副教授,福冈大学教授等职。1998年至今担任清华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研究、法社会学。在日本期间发表11篇论文,1部专著。近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100余篇论文,出版4部专著、4部译著。代表性成果有《中国民事裁判研究》(日文版)和《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