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9:00-12:00,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特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特聘教授江必新教授做题为《行政法治现代化的三个向度》的学术讲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马生安作与谈人。讲座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沈开举教授对江必新教授和马生安法官进行了隆重介绍,并对江必新教授和马生安法官莅临我院进行学术讲座以及对我院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随后,江必新教授指出行政法治现代化作为法治现代化极为关键的一部分,其在构建过程中应当遵循三个向度:一是良善化;二是体系化;三是效能化。这三个向度是行政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也是行政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走向。
首先,江教授指出良法善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价值追求,行政法治的良善化是行政法治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其良善化应当有四方面的要求:一是人本性,强调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应当是行政法治所追求的最基本价值。二是民主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利益,回应人民的诉求,扩大人民群众在公共行政的参与度;三是正义性,其核心是共同富裕,基本要求是平对对待每一个相对人;四是规范性,核心就是要真正实现规则治理,这同样也是法治实现的基本要求。
其次,江教授讲到,行政法治现代化的第二个向度就是体系化。行政法的体系化不单单是形式上的法典化,核心的是要做到以下几个统一:一是要做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二是要做到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的统一;三是要做到实体法治和诚信法治的统一;四是要做到全面覆盖和重点规制的统一;五是要做到一体化和类型化的统一;六是要做到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江教授强调行,政法治的体系化不能只看到单一的形式上的体系化,更要做到这五个统一,真正实现实质上的体系化。
对于行政法治的效能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我们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江教授指出要实现行政法治的效能化,第一个层面上,要有更科学的职权配置、更普遍的规则治理、更有力的推进发展、更严格的规制公权。第二个层面上要满足合目的性、合规律性、合发展性、合经济性这四性。同时在第三个层面上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务实导向、效果导向。只有从这三个层面入手,才能真正地实现效率化。
江教授总结道,行政法治现代化这三个向度中,良善化是内容层面,体系化是形式层面,效能化是功能层面,这三个方面即是不同的层面也有其内在的联系,对行政法治的现代化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最后,马生安法官对江必新教授所讲内容表示了充分的认同,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进程中,江必新教授所讲的行政法治的良善化正是符合时代和社会需要的法治价值追求。马法官同时指出江必新教授提到关于行政法通则的设想对行政法体系的完善和行政基本法的编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此外,要注重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理论来指导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建设,努力促进行政法治效能提升。
主持人沈开举教授高度评价了这场学术讲座,并对江教授和马法官的讲授和评述表示了感谢。江必新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广博的知识体系让与会师生深深感受到了法学学科的魅力,与会师生均获益匪浅。本次学术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图文:冯成浩、郝冰一 审核:李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