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2日9:00到12:0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教学名师、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专家团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常务理事韩永红教授,做客郑州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名家讲坛,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题为“何为涉外法治?——基于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的探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马志强教授主持,马冉教授、李晓楠老师与谈,我院部分研究生与本科生50余人参加。
韩永红教授认为,法律概念对于法律体系的构建和法学研究而言具有根本性,法律问题的探讨应以相关概念的界定为逻辑前提,目前法学界对于法律规范的关注度和研究的深度远远超过法律概念,尤其“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在理论上没有得到整体上的澄清。因此,理清“涉外法治”基本概念问题,对“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韩永红教授提出,“涉外法治”是我国根据适用的本国涉外法律、涉及我国国家、企业或公民利益的外国法律及其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接受的国际习惯、惯例、软法,调整我国与外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实体、个人)互动关系的理念、原则、规范、活动的总称。她认为“涉外法治”是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是中国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的独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外法治”是联结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内法治的对外延伸和国际法治的向内投射,既涵盖我国国内法治中涉及对外事务的内容,也涵盖我国通过参与国际法制定、实施、解释和国际司法合作而融入国际法治的内容。韩教授还对涉外法治研究的领域及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在与谈环节,马冉教授表示,韩永红教授的报告以“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的研究为切入点,宏观制度研究与微观概念研究俱全,鼓励在座师生拓宽研究视角,多关注基础性研究。李晓楠老师表示,韩永红教授对“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的梳理将会对涉外法治系列研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基础概念的理清将对我国构建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在讲座互动环节,同学们就涉外法治能否成长为独立学科、涉外法治人才的能力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韩永红教授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马志强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韩永红教授对“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的讲解言之有物,提出的观点是基于多年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讲座前沿性和深刻性兼具,释疑性与启发性并存,为在座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
韩永红教授对“涉外法治及相关概念”的全面阐释让在座师生获益匪浅、意犹未尽,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文、图:张延庆;初审:贺辉 ;复审:马志强;终审:赵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