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弘扬郑州大学“求是 担当”的校训,营造浓厚的学习科研氛围,激励郑州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同时助力品学兼优、奋发向上的寒门学子,扎根郑大,筑梦未来,现我院以关注大学生法律化职业规划、推进法学教育发展为宗旨,开展2024年度郑州大学“省产权交易中心奖学金”的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事项
郑州大学“省产权交易中心奖学金”是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郑州大学法学院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以奖励郑州大学法学院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特别是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勤奋学习、潜心科研。
1.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生研究生,共十名。其中本科生四名,硕士生六名,不限年级。
2.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同学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3.申报条件
(1)本科生候选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其一,候选人的上一学年年级学习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前30%,并撰写过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问题的论文。
其二,在读期间,就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问题,在高校学报等评委会认可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者主持过相关课题,或者在校级以上法学论文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术成果在质量和数量方面突出者,优先考虑。
其三,在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生活较为俭朴者,优先考虑(除本人说明情况外,需本年级辅导员和两名以上本班同学予以证实;因符合本项条件而获奖的,比例不得超过本科生获奖总名额的50%);
(2) 硕士候选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其一,在读期间,就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问题,在高校学报等评委会认可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者主持过相关课题,或者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术成果在质量和数量方面突出者,优先考虑。
其二,在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生活较为俭朴者,优先考虑(除本人说明情况外,需候选人的导师和两名以上本班同学予以证实;因符合本项条件而获奖的,比例不得超过硕士获奖总名额的50%);
【特别注意】:之前已获评过学院及学校其他社会资助类型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重复进行申报。由辅导员审查候选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候选人是否获得过学院及学校其他社会资助类型奖学金的书面证明。评委会综合平衡校内外各项奖学金评选情况,在申报者中综合考虑具体推荐人选。
二、评审程序
参评2024年度郑州大学“省产权交易中心奖学金”的学生,报名参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成绩单、业绩证明等材料。学院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奖项评选。
三、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认真阅读各奖项的评奖规定,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并提供成绩单、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带回),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yshfw@zzu.edu.cn。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申报者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并建议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二)本科生、研究生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年级的相关材料。将所需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收齐后,于2025年3月20日统一提交至学院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fxyshfw@zzu.edu.cn。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