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1.定向选调对象:
计划招录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金融学类、建筑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旅游管理类专业的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数16人(男生12人、女生4人)。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以上五类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以上五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计划招录省内外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总数80人(男生56人、女生24人)。
报考条件:具有全日制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校“三好学生”、或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计划招录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总数24人(男生18人、女生6人)。
报考条件:具有省内外第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ƒ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二、政策待遇
荆州市招录的定向选调生除分配到荆州市直单位工作外,还可享受我市以下政策待遇:
1.“定向选调生”列入荆州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对象。
2.“定向选调生”可根据需要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租金由市级财政配套50%,用人单位出资50%)。
3.每年为“定向选调生”开展健康体检。
4.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
5.博士研究生的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月22日)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26日10:00至2月13日17:00、2月22日10:00至3月5日17:00)
(3)网上资格审核。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
(时间:2018年1月26日10:00至3月6日17:00)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时间:报送截止2018年3月7日,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收取时间截止2018年3月12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12日10:00至3月17日17:00)
3.组织笔试。在武汉市统一组织实施。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
(时间: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
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对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时间:2018年4月2日前完成)
5.组织面试。在武汉市统一组织面试。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
(时间: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至4月15日星期日)
6.考察和体检。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
(时间:2018年5月—6月)
7.审批和录用。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18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
(时间:2018年6月—7月上旬)
8.报到分配及培训。录用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参加统一岗前培训。
(时间:2018年7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