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关于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将学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非高校教师(含工程、实验等)系列职称推荐安排
1、11月10日上午9:00,学院接受、审验非高校教师(含工程、实验等)系列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的参评材料(所有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11月13日上午9:30,召开学院2017年度职称评议推荐组会议,审核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对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3、11月13日至11月14日,按照学校要求,对被推荐到学校的非高校教师(含工程、实验)系列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整理、签字、办理上报学校前的相应事宜;并向学校上交非高校教师(含工程、实验)系列推荐人员的参评材料和学院推荐情况报告。
(三) 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安排
1、11月14日上午,学院接受、审验申报教师系列人员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11月15日〜11月17日,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展示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材料。
3、11月15日〜11月17日,学院审核教师系列人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
4、11月18日下午,学院召开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民主测评会,推荐组成员、学院系级单位副主任以上干部和每个系级单位推荐两名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所有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个人述职(副高级每人5分钟;正高级每人7分钟),对申报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学院2017年职称评议推荐组的参考依据之一。
4、11月18日下午,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民主测评会后,召开学院2017年度职称评议推荐组会议。对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系列人员进行答辩评议,并填写答辩评议情况表;对照评审条件,并综合考虑学校和学院有关“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优先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5、11月20日,学院按要求对被推荐上报学校的申报教师系列人员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整理、签字、办理上报学校前的相应事宜。
6、11月21日,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组织上报教师系列高、中级申报人员的材料。
二、工作要求
1、2017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总体上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学历认证、论文检索、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年度考核、申报学历、任职年限、破格申报、转换系列申报、科学技术奖认定等要求和解释等,以学校《关于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准。
2、职称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学院各级领导、评议推荐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和教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从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学院整体发展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高度出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以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推荐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确保今年的职称工作按时、顺利、圆满完成。
3、申报职称者,要按规定程序积极参与申报和评议推荐活动,整理好自己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申报者和学院职称评议推荐组成员,要自觉遵从评议推荐纪律,严肃申报和评审过程的个人行为,坚决抵制和克服不良习气与不正之风的侵袭,协助学院客观公正有效地做好2017年的职称评议推荐工作。
4、凡拟申报职称的人员,要安排好自己的时间,按照要求准备和参与各项申报及评议推荐事宜,学院原则上不受理他人代理职称申报和评议推荐事宜。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