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及复试安排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郑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为:
http://202.197.190.41/files/2018zyml/022.pdf
三、接受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院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
3、顺利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四、申请及复试通知
1、申请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
2、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审查考生报名信息,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
3、考生确认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下午14:00-18:00
地点:水利与环境学院三楼会议室
2、复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
3、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一(应届考生)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 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郑州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免试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接受。不予接受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6、导师选择
考生在复试现场按照次序依次选择三名报考的导师,签字确认后交复试秘书处。
六、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送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学院填写《郑州大学2019年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于2018年10月17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资格复审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其优秀考生奖金可高达20000元。
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3000元。
2、推免生还可按规定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 经考核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以上以上优秀考生奖金外,还享受学院制定的相应奖励政策(细则可咨询招生老师)。
九、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落实监督制度,要完善对此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投诉复议渠道:0371-67781316; Email: wangxl@zzu.edu.cn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15室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0371-67781310;13838111879
Email: shzls@zzu.edu.cn
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