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郑大党文【2019】21号文件精神,开展“三育人工作”是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持续做好我院“三育人”工作,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在学院各工作方面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排忧解难。既善于教书,又乐于育人,主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成长的领航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友爱,严于律己,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评选名额分配
按郑大党文【2019】21号文件规定,学校分配给学院“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3%,由学校于教师节进行表彰;
学院评选“水利与环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拟按职工总数的5%比例考虑,在2019年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推荐名额:按照差额推荐原则,按各系级单位职工总数的12%进行推荐,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确定人选,各单位分配推荐名额如下。
单位名称 |
在职教工人数 |
推荐名额 |
水利水电系 |
24 |
24×12%=2.88≈3 |
水文与水资源系 |
18 |
18×12%=2.16≈2 |
交通运输系 |
31 |
31×12%=3.72≈4 |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
26 |
26×12%=3.12≈3 |
地理信息系 |
19 |
19×12%=2.28≈2 |
实验中心 |
17 |
17×12%=2.04≈2 |
党政办公室 |
16 |
16×12%=1.92≈2 |
合 计 |
151 |
18 |
四.评选程序、方法与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在单位教职工会议总结、交流“三育人”工作经验及成绩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和推荐,确定提名候选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优荐秀,弘扬先进,把一学年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贡献大、群众公认的同志推荐上来,以充分展现各单位教职工的精神风貌。
学院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评选审定上报学校和学院两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先评选确定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再评选出水利与环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的人选。学院将于教师节前夕,在学院橱窗展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学院将评选出的学校“三育人”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归档并上报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评选时间
1、学院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动员部署学校、学院“三育人”评选推荐工作;
2、6月5日~6月14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教职工交流“三育人”工作经验,并于6月14日下午5:00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组织人事党务办公室;
3、6月17日~6月20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审核评议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公示;
4、6月21日,学院整理材料并上报学校。
附: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