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我院2024年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现将我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招生领导小组
负责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
2、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3、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进行现场线下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交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小组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应保持一致。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1人,组员4人(其中兼职纪检人员1人),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秘书1人。
二、学院组织业务课笔试
1、各专业笔试科目
专业: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
笔试科目:《水资源规划与管理》
专业:081503水工结构工程
笔试科目:《高等钢筋混凝土结构》
专业:0815Z1工程安全与防护
笔试科目:《高等土力学》或《弹性力学》
专业:0815Z2水利信息技术
笔试科目:《现代水文信息技术》
专业:086100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
方向1:基础设施智能检测技术与装备(任选一门)
笔试科目:《高等土力学》、《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现代水文信息技术》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北核1203教室。
三、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8日下午13:30开始
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水利与交通学院,具体地点当天详见一楼公告。
四、考核方式、内容、程序和要求
1、复试方式
复试过程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适用对象
“申请-考核”制选拔生、硕博连读生。
3、复试内容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时间15分钟。
(2)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时间15分钟。
(3)英语综合测试
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
(4)考核总评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综合素养60%,专业课笔试30%,外语水平10%的比例确定。
综合评定成绩=外语能力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学术综合素养成绩×60%。
(5)综合排序
排序按照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导师的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照研究生院博士下达招生指标,依据招生目录中导师资格认定的排序依次招生。
(6)其它
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综合考核时间环节安排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提前领取相关材料,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六、其他要求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
3、所有考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交研工部审核(具体时间、要求按研工部通知)。
4、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781310
监督电话:0371-67781315
郑州大学水利与交通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