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大学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实施办法》(校政〔2014〕28号)有关规定,现集中对我校2014年度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类)开展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青年教师启动基金
①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②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学);
③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④在A或B类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发表1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
(2)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基金
①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并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或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
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类)结项严格按上述条件执行,未达到结项条件的,不予结项。
二、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结项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行政楼625房间,结项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sk@zzu.edu.cn。
超过报送时间未提交者,按未完成结项任务处理。
联系人:贾黎斋 电话:67781808
社科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