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规定,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委托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定的市厅级奖项。为认真做好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4. 申报单位须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审核后,填写《汇总表》1份并由科研院长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要把《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zzu.edu.cn,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7月2日前报送社科处625房间。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靳老师, 联系电话:67781808
附件:1. 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 2019—2020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