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高等学校章程修改、核准和实施中的作用,提高我省高校章程建设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决定在各普通高校遴选一批高校章程核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原意承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审核等相关工作;公道正派,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作风严谨。
3、 熟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高等学校办学治校基本规律,具有较丰富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
4、 在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等研究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
5、 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6、 曾参加过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的,或者曾在学校里参加过学校章程起草、修改及实施、监督等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 有关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中推荐,省教育厅择优遴选。
2、 通过遴选的专家,由省教育厅颁发聘(证)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章程审核等工作。
3、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专家本人意愿,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专家推荐表》,于11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625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标题标注“单位名称+推荐专家姓名”。
联系人:靳老师 67781808
邮 箱:sk@zzu.edu.cn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专家推荐表
2020年11月23日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