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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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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4:23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课程教师;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政治立场。

2.热爱教育法治工作,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研究分析问题,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教育法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申报人为高校教师的,需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为其它人员的,需具有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申报人)。

6.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仅能参加1个课题组申报。已承担教育厅其它类课题或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选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申报者在选题范围,结合研究专长自行确定课题项目名称。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的汇总、排序及报送,并于2021年11月1日中午12点之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上报。

1.《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A4版面,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

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

3.《申请书》(word格式)、《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k@zzu.edu.cn,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法治专项课题+姓名”。

联系人:黄英歌  联系电话:67781808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