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规范管理及健康运行,全面掌握研究机构的总体运行状况,根据《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校科研〔2021〕2号),将对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人文社会科学校设研究机构;获批的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智库。(参考附件2,如有漏统计的请联系社科处)
二、检查程序
1.请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填写《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年度工作报告是机构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填写时认真阅读年度工作报告的填表说明。
2.逾期未提交工作报告的校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检查,可申请撤销该机构。
三、有关要求
1.填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2.各类成果须以“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机构成员为第一作者,非机构成员的成果请勿填报。同一成果原则上在一个机构填报,如若与其他平台共同时填报,需在成果清单相应成果处明确备注共同填报成果的机构名称。
四、材料报送
1.《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成果清单电子版(附件4)
3.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4.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
以上纸质版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625社科处;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套(文件统一命名为“机构名称+材料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sk@zzu.edu.cn,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研究机构2021年度检查+机构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黄杜娟
电话:67781213
邮箱:sk@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