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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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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6:21

校内各相关单位、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规范管理及健康运行,全面掌握研究机构的总体运行状况,根据《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校科研〔2021〕2号),将对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运行情况开展集中检查,请各学院及机构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设人文社会科类研究机构;已获批的省部级、厅级等各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智库。(参考附件,如有漏统计的请联系社科处)

二、检查程序

1.请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填写《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是机构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填写时认真阅读年度工作报告的填表说明。如若同一机构变更名称获批不同基地类型,只需填报一份年度工作报告,在封面或工作报告内“基地类型”一栏注明即可。

2.逾期未提交工作报告的校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检查,可申请撤销该机构。

三、有关要求

1.研究机构基本情况填报数据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相同。

2.填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3.各类成果须以“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机构成员为第一作者,非机构成员的成果请勿填报。同一成果原则上在一个机构填报,不得在不同机构中重复使用,如若与其他平台共同时填报,需在成果清单相应成果处明确备注共同填报成果的机构名称。

四、材料报送

1.《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纸质版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

2.郑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3.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套(双面打印)。

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材料的汇总及报送,于2023年2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社科处6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zzu.edu.cn,电子版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单位名称+2022年度机构检查”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黄杜娟

电话:67781213

邮箱:sk@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