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暂不受理申报。
6.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23年4月18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网站(http://jyt.henan.gov.cn/sk/)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申请人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出版合同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六、其他要求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各相关单位务必启动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初评和排序,并于2023年4月28日将下列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5房间,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上报。
(一)《申请书》一式3份,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
(二)《申报一览表》(见附件)一式2份,由科研院长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申报一览表》word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sk@zzu.edu.cn,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省教育厅优秀成果奖+单位名称”。
联系人:黄英歌 联系电话:67781808
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