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23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优秀学者资助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及之后批准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优秀学者资助项目。
二、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一)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结项要求:
1.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
3.新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以上。
(二)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项要求(具备其中3项条件):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须在CSSCI来源期刊、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1篇;
3.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4.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5.建设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6.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不少于1项。
(三)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结项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及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四)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要求: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等。
(五)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要求(具备其中2项条件):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注意: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
三、结项受理材料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和优秀学者资助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各1套。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7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二)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各1套。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总结报告》(见附件2)7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三)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获得的项目和奖励复印件各1套。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1份;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复印件7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见附件3)7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4)1份。
以上项目、人才、团队研究或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逾期项目清理办法
逾期未结项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未按时提交或不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并全省通报。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材料需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成果名称、申报姓名、主持人所在单位等信息)报送至行政楼625房间,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zzu.edu.cn。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黄英歌 联系电话:67781808
社会科学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