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科技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度高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启动2024年度高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高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年报工作是国家全面系统了解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模和布局、了解科研科研资源、制定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的重要依据,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科研活动评价和评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具体安排
鉴于统计年报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必须按照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务必重视,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填报各项科研信息,负责汇总、校对和报送本单位各表数据,社科院根据各单位报送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并按时上报教育厅。
本次共采集7类表格数据,详见下表:
表格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表1 2024年新增教师基本情况表 |
统计2024年度内新增在编的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与咨询工作以及直接为其服务的教师及其他技术职务人员、 辅助人员。各类人员一律按现从事学科填报。 |
表2 24年立项的科研项目基本情况表 |
统计2024年度内新增立项的各类纵向项目及签订的横向项目 |
表3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 |
统计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和支出情况 |
表4 24年度科研项目工作量情况表 |
统计2024年度实际参与各类在研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人员(包含协助教师科研工作的、不列入项目成员表中的学生)工作时间(折合成1-9个月) |
表5 人文社科类研究机构情况表 |
统计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非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省部级各类人文、社科科研机构的当年相关情况,包含人员、培养的研究生、经费支出等信息。注意:不统计年内既没有科研活动经费投入也没有科研人员活动的机构;教研室、文化传播基地等不在此填报。 |
表6 24年其他经费情况表 |
统计2024年度内除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外用于人文社科类的经费情况 |
表7 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校办学术会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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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表格填具体要求:
1.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注:表3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表格内各项内容均需填写,请勿遗漏;有下拉选项目的严格按下拉选项填写。
3.表1、表5、表6、表7数据仅文科学院填写;表2、表3、表4数据有涉及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学院/单位都需填写。
4.表2、表3、表4中科研项目数据均由负责人填报,各项目负责人可在相关表格内找到本人负责的项目,补充完善相关数据。
5.表3 24年度科研项目经费情况表:各位老师的人文社科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含已结项项目)若在24年度有到账、支出经费情况的必须填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到账、支出各项数额,经费单位为(元)。
6.表4 24年度科研项目工作量情况表:各位老师有在研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含2024年度结项项目)必须填写,填写本年度内实际参与、协助项目的人员情况,可填写多人,可与项目成员表不一致。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要求,组织、动员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相关数据,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无误后按时报送。
2.请各单位信息采集员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审核确认表扫描件、表格1-7(Excel版)汇总打包发送至社科院邮箱sk@zzu.edu.cn(邮件和压缩包需命名为“学院名称+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
本次年报统计工作关系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的综合评价和评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39610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