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咨政育人、学术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学校拟在全省范围内组建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3.具备正高职称,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专家学科范围
请按照以下学科进行推荐:
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哲学;4.理论经济学;5.应用经济学;6.统计学;7.政治学;8.法学;9.社会学;10.人口学;11.民族学;12.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13.中国历史;14.世界历史;15.考古学;16.宗教学;17.中国文学;18.外国文学;19.语言学;20.新闻学与传播学;21.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22.体育学与健康管理;23.管理学;24.古典学;25.科学技术与社会;26.教育学;27.艺术学。
三、有关要求
请按照推荐专家条件,严把政治导向关、学术水平关、学术道德关,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1.校内各专家由所在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
2.请各兄弟院校积极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3.请将《专家库成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于1月12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社科院邮箱yg@zzu.edu.cn。
联系人:黄英歌 0371-67781213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