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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12日 20:28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度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研究和探索心理育人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鼓励学院拓宽工作思路与载体,以自身专业优势设计、开发和实施具有特色的、可持续性的心理育人活动体系、学生心理骨干培训体系,培养学生对自我、学校、社会、人生的积极认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助推学院人才培养。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拟设立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0项,研究周期为1年。

重点项目旨在探索学生心理育人重点和难点问题,提供可行性的系统化的干预及解决方案。

一般项目旨在活跃与丰富学院心理育人形式,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心理讲座、心理工作坊、心理素质拓展、团体辅导、心理微电影、心理书籍阅读、心理漫画创作、心理技能训练打卡、心理创意产品设计、心理微课、心理科普调研、班级心理日记、心理运动会、心理健康月、心理骨干培训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三年(2020-2023)公开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4.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

四、经费管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核验收

1.立项审核

项目评审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及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团,对申报项目的立项思路、内容设计、活动计划、完成能力等综合评定。

2.结项验收

重点项目:提交规范的不少于1万字的结项报告,需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一般项目:提交规范的不少于5千字的结项报告,提交活动过程资料,同时提交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的成果,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由两名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鉴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在学生管理和心理健康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

六、申报办法和程序

请各院(系)在4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zuxljk@163.com,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303室。

联系人:杜若飞;电话:67781617

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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