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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6日 16:23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和《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校学生〔2017〕10号),现就做好2023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

1、评选范围:2023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05月16日—05月26日

二、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每学年均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等);且每学年均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论文和设计、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2、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经校领导研究,可直接推荐,不占用院(系)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资格审查。各院(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3、相关表格填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审批表中相关内容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各院(系)组织填写,一式一份。

5、佐证材料提交。院(系)提交优秀毕业生表格时,需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请学院依据评审条件将学生佐证材料依次排序,现场审核完毕后学院直接带回。

6、各院(系)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7、以上材料05月19日前送至学生处(行政楼209房间),同时将《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sgl@z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8、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毕业生签约平台信息未完善的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信息不能正常上报。附件中各院(系)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是以毕业生总数为基础测算的,提交上报时需按照签约平台中学生数据为基础再次测算,如果签约平台中学生数量不足,将会相应减少指标。请各院(系)本周内尽快联系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确认本单位毕业生信息平台完善情况,并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完善平台信息。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六、工作联系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杜翔宇,电话677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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