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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7月21日 17:52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助学贷款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23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包含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希望各院(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有贷款意愿的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2.申请完成后,学生从系统导出申请表并打印、提交《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该表需学生签字并按手印,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续贷申请表于开学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院(系)贷款管理员登陆业务系统,通过“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续贷审核”,认真审查学生续贷申请,合格的点击“审核通过”,不合格的点击“审核不通过”,由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再次审核。待所有学生的续贷申请审核完毕以后,院(系)贷款管理员需通过“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将学生的续贷申请导入到系统中。

注:我校在校生续贷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时间安排。

二、生源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我校申请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如申请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需学生本人于8月9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应为150-200字。(注:为保证能够每年顺利申请贷款,请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更新。)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将于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续贷声明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审核,请相关学生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续贷声明及申请,有问题请咨询助学贷款所在县(区)级资助部门。

以上如有疑问,请致电郑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402室。

电子邮箱:zxdkk@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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