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院(系)学生工作队伍备案表》(见附件),填报人员为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于9月1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zk@zzu.edu.cn,邮件主题为“***院(系)学生工作队伍备案表”。
填报要求:
1.如有人员调整,请院(系)向学生处提交情况说明。原则上专职辅导员带学生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2.新聘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须向学生处提前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才能上岗。
3.备案表中须准确列出辅导员所带的专业、班级、人数,辅导员所带学生原则上不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