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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郑州大学辅导员网络作品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17:29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网络信息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着力产出一批优质网络文化作品,营造良好的网络育人环境,推进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助力学校扎实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全面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辅导员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数量要求

各院(系)至少提交2项作品,不限类别。

三、作品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

五、作品形式

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

所有作品须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六、作品征集要求

(一)优秀网络文章

须面向大学生创作,体裁不限,要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内容观点正确、立场鲜明,育人功能凸显,紧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广大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教育意义。鼓励网络首发,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每件作品作者限1人,且必须为文章第一作者。

(二)优秀工作案例

可围绕个人或团队(高校网络思政工作室、理论社团、心理咨询室、创新创业工作室等)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工作过程中探索施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及维护运行的平台及栏目,或在开展学生工作中利用网络对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突发事件等进行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撰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剖析、总结、提炼形成的新对策新经验。案例需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

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方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上,可配说明图片和视频。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三)优秀微课

应围绕日常工作实践或学习教育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性的场景、要点或环节进行课堂设计,能够有效解决思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作品要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拍摄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标题简洁,目标明确,有个性和特色,作品片长不超过15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四)优秀新媒体作品

高校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的宣传报道、经验分享及成果展示等,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体现高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创新方式方法。作品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校园MV、音频、H5作品、图解、漫画、长图及动图等。

视频类作品,片长不超过10分钟,文件格式为MP4,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图解类、长图类、漫画类作品,提交图片文件,JPEG格式。动图类作品,提交图片文件,GIF格式。H5页面类作品,提交网络链接。音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统一为MP3,以Word形式提供音频文字,保证音质清晰流畅,有听觉美感,可根据需要配音效或进行其他后期制作。每件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

七、参赛方式

1.作品报送方式:填写《第八届辅导员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并在作品信息一栏中的作品简介部分附上网络发布作品链接,填写《第八届辅导员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支撑材料等加盖各基层党组织公章,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将作品以及信息表、汇总表、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于2023年11月13日前发送至xscwlxxgl@zzu.edu.cn,邮件注明“作品类别+单位名称”,纸质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215办公室。

3.填表方式:信息表推荐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表格文档命名为“作品类别+单位名称+信息表”。汇总表推荐单位联系人填各单位具体负责人信息,推荐单位意见加盖所属基层党组织公章,表格文档命名为“作品类别+单位名称+汇总表”。

4.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作品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作证作品影响力的辅助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并由所属基层党组织审核盖章。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党委。

八、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在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通知,积极鼓励师生团队参加,指定一名负责人,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和报送工作。

2.学校将统一组织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3.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学校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学校将取消作品参选资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3961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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