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专业为单位,一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50%;二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30%;三等奖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20%。其它事宜按《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各学院要依据学生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选。
三、材料整理、提交归档
各学院要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附件2)及《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单》(附件3)。
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各项内容尤其是光大银行卡号码准确无误,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学生本人要用黑色签字笔签名确认(严禁代签,不得涂改)。为规范格式,便于备案存档,汇总表、发放表不得更改格式,发放表只能整页复制。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5月30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09室学生管理科,同时请将电子版以“XX学院2023-2024学年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命名并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
电话:67781112。
附:《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8/1519.ht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