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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03日 16:16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资助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请各学院根据《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于2024年9月4日——9月5日成立学院认定小组。

1.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老师等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生申诉处理等工作。

2.年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老师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要以“科学、公正、严谨、高效”为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前提下可自行采取方法实施。

二、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9月4日——9月5日,各学院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和学生自行提供的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材料,对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做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析。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学生资助手册内页,表格电子版附件内也可下载,《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需学生自行下载打印。

(二)9月6日——9月10日,各学院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三)9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各学院上报相关材料。将《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附件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后报送综合管理中心207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同期发送至qgzx@zz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需包含:学院2024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2024级总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特别困难学生人数、比较困难学生人数、一般困难学生人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析以及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分析等。)

三、认定结果公示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文件需加盖学院公章,禁止出现学生隐私信息),学院在提交电子材料的同时发送不少于3张的公示照片。

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将认定结果录入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录入工作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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