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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10日 17:44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具有郑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报类别

(一)学院分配指标

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数量(见附件4),依照申请条件择优推荐。被推荐学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材料合格且答辩通过者则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否则学院分配指标调整至学校竞争指标。被推荐学生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人数(不是年级总人数)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二)学校竞争指标

在学院分配的指标之外,各学院可遴选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竞争答辩。被推荐学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材料合格且答辩优胜者则获得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格。推荐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人数(不是年级总人数)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2.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专业人数(不是年级总人数)前3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并在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并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工作日程安排

9月3日-9月16日,各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国家奖学金宣传等工作。

9月16日-9月20日,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初审按照学院分配指标和学校竞争性指标分类推荐,并公示,被推荐的学生准备5分钟PPT,准备参加答辩。

9月21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到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学校审查。

9月24日,答辩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9月25日-10月9日,学校对答辩通过的学生进行公示,学院填报系统,学校审查提修改意见。

10月10日-10月13日,学校复审、修改、报送国家奖学金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行政章。填表请认真阅读表格附后的注意事项,规范填写。

2.《XX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盖行政章,报送电子版(excel版)。

3.《2024年国家奖学申请人个人事迹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彩色打印,左上角装订,不盖章,报送电子版(word版)。电子版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文档(word)、个人免冠证件照电子档(2寸、白底、不低于3M,JPG格式),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国家奖学金-郑州大学-学生姓名”,电子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

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于9月21日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报送材料时,所有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统一进QQ群(现场提交材料时告知群号)。电子版材料将附件2、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学院国家奖学金材料”,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

学院在填报附件材料前务必认真阅读相关要求,经辅导员初审和学院复审,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按要求规范填报。学校审查若有问题,退回学院重新修改,重新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年度将按照1:1比例酌情减少该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指标。

五、系统填报审核

1.系统填报。9月25日-10月9日,各学院根据公示名单填报系统,学生本人填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相关负责人按要求严格复核。

2.学校复审。学校复审通过后,统一导出、打印审批表,各学院领取审批表,签字、盖章,并提交。

3.所有数据报送至省教育厅,若审核有问题,重新退回修改,下一年度将按照1:1比例酌情减少该学院国家奖学金指标。

六、其他要求

1.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拟获奖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不含假期、周末)。

2.国家奖学金拟通过光大银行卡拨付给获奖学生,为确保能够及时无误发放给学生,由各学院通知初审通过学生提前办理好光大银行卡(借记卡),并由学院统一登记备案。

3.国家奖学金要按照政策规定专款专用,要确保足额发放给每位获奖学生,各学院、年级、专业等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学生监督人员对各学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王老师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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