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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9月14日 11:46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现将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奖励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专业为单位,一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50%;二等奖人数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30%;三等奖为专业注册人数的15%,奖励金额为学生学费标准的20%。

已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不再受理其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其它事宜按《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各学院要依据学生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选。学校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三、材料整理、提交归档

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附件2)及《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单》(附件3)。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各项内容尤其是光大银行卡号码准确无误,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为规范备案,发放表、汇总表及汇总名单不得更改字体、格式。

四、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选,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2、10月10日前,各学院将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发放表及汇总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室,先发送电子版后提交纸质版。

3、经学生处审核后,适时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荣誉证书。

五、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

王老师0371—67781112。

附:《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8/1519.ht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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