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班集体、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郑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健全,干部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扶正气、树新风,无违法违纪现象,本班成员未有受到纪律处分;对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讲卫生,讲礼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合起哄、喧闹等现象。
5、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坚持晨读晨练。
(二)“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年级和学院学生中有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以内。
3、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次以上(含两次),其中必须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宝钢教育奖。
4、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个人有突出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郑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
4、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重要依据(其中德、智、体、美、劳分项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在班级中起表率作用。
(四)“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为学校正式备案的学校、学院、年级、班级学生干部。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经民主测评考核,“优秀”与“称职”合计达到85%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考察课程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体育考核达标。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五)“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包括“助研、助学”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团活动、科技服务、回乡劳动等活动,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所学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各种服务实践中,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三、评选比例
1、“郑州大学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学院参评班级总数(注:2024级除外)的20%。
2、“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10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并组织其填写《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推荐表》、《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申请信息一览表》(同时将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审核),随各学院创优评先名单一同上报。学校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大学生标兵”。
3、“郑州大学三好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5%。
4、“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2人,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和年级学生干部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15%评选,但“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注册学生总数的10%。
5、“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为参评学生总数的3%。
四、评审程序和办法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评先创优活动的评审工作。
2、各学院成立学生创优评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评先工作。
3、学生工作的创优评先工作应在每年下半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进行。
4、“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依次是:写出书面总结、学生班级或年级集体评议推荐、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3天、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5、“大学生标兵”候选人要从本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选程序依次是:个人申请、学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综合评审确定、公示3天,各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五、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0月11日-10月24日,为创优评先评审阶段。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之上,做好创优评先评审工作。创优评先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10月24日-10月25日,为报送评选结果阶段。
2、材料提交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在10月25日前将各项材料提交完毕。
(1)电子版:《XX学院郑州大学大学生标兵申请人信息一览表》(附件6)、《郑州大学XX学院创优评先汇总名单》(附件7),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创优评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sgl@zzu.edu.cn,先发送电子版后报送纸质版。
(2)纸质版:大学生标兵材料(含登记表、信息一览表、支撑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创优评先汇总名单。纸质版各一式1份加盖学院行政章后送至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室),登记表的电子版无需发送。
六、民主监督
评选期间,为保证创优评先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