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郑州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生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28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会议地点
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一楼第四会议室
三、参会范围
1.学校本科生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2.各学院主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四、会议内容
各学院聚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生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工作特色与亮点,以及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学生工作的思路开展述职。述职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其中重点任务落实情况3分钟,特色与亮点2分钟,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3分钟。
五、评议方式
学校本科生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共同参与,根据述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
六、述职学院顺序
1.商学院
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法学院
4.文学院
5.新闻与传播学院
6.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7.马克思主义学院
8.教育学院
9.历史学院
10.考古与文化遗产学院
11.信息管理学院
12.体育学院(校本部)
13.河南音乐学院
14.美术学院
15.书法学院
16.哲学学院
17.数学与统计学院
18.化学学院
19.物理学院
20.管理学院
2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2.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5.水利与交通学院
26.土木工程学院
27.化工学院
28.建筑学院
29.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30.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31.生态与环境学院
32.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33.生命科学学院
34.国际学院(惠灵顿学院)
35.国际教育学院
36.药学院
37.基础医学院
38.护理与健康学院
39.公共卫生学院
40.口腔医学院
41.第一临床医学院
42.第二临床医学院
43.第三临床医学院
44.第五临床医学院
45.省医临床医学院
七、会议要求
1.材料提交。各学院述职PPT请于11月27(周三)16:00前以“序号+学院”命名发送至szk@zzu.edu.cn。
2.签到入场。各学院主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请于11月28日(周四)上午8:45、下午14:45前签到入场完毕。
3.严格纪律。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评议要求。打分环节,评议人员要根据评分说明,客观公正作出评分。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苏静,0371—6778319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