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建设辅导员人才梯队,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工作室
(一)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建设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6-8名成员组成,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为加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整体规划,往年已立项的辅导员工作室,须重新申报立项建设。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统筹协调能力强,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成果。
2.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成长发展需要,制定工作室成员学习成长计划,能够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建设周期内实现学习成长目标。
3.紧紧围绕工作室建设主题,深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能够产出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工作指南、案例、论文等成果,在全国或区域内形成一定影响力。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材料提交。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215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zk@z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辅导员工作室”。联系人:于苏静,电话:67783190。
2.评审支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建专家评审组,从目标规划、建设任务、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定,研究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名单。对审批通过的工作室进行授牌,在辅导员发展中心、学生社区提供办公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
3.管理考核。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相关荣誉和项目评选。考核未通过的工作室,予以撤销立项。
辅导员工作室是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辅导员开展育人实践、培育产出精品项目的实践平台,也是加强理论研究、形成高质量论文的研究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的关键途径,积极动员辅导员参与工作室的探索实践。各辅导员要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构建形成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参与工作室情况将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