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5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
二、覆盖范围
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5年计息周期((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内新增应收自付利息(含新增应收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办理事项
1.本金延期: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附件2)。
申请本金延期的贷款学生需于2025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
2.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联系电话:0371-677811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