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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校级学生工作优秀成果立项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17日 17:50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工作体制改革创新,不断塑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学生工作品牌建设,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校级学生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决定立项20个学生工作优秀成果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1.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优秀项目学校将持续进行经费支持。

2.经费支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供培育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活动举办、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学术交流、成果产出等,后期根据发展情况进行统筹支持。同时,所在学院需给予相应经费支持,鼓励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与项目建设需求,加大资源投入。

二、总体建设目标与任务

1.聚焦立德树人。以立德为根本,以树人为核心,把立德树人融入项目育人各环节,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发挥项目影响力。项目开展要依托学院,辐射全校,扩大学生覆盖面,注重校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影响力。

3.凝练典型经验。项目要立足学科特色,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形成可资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具有可引领、可示范、可持续性,易于推广应用。

三、工作要求

1.责任落实。立项项目要结合建设基础和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活动育人实效。

2.持续建设。鼓励立项项目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学生工作优秀成果评选。

3.成果验收。建设周期结束后,项目需提交总结报告与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开展情况、覆盖人次、媒体报道、典型人物和事迹等。

项目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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