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表现良好。
(四)全校在籍港澳台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学院推荐;
3.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申报,根据学生个人综合表现,严格推荐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意见(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2.申请人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3.奖学金申请书纸质版1份,要求手写,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原因、2024-2025学年度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等约800字左右。
电子版于2025年10月1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纸质版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获评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综合管理中心546办公室。
学院上报材料时,应确保学生申请表和奖学金申请书中,对“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有非常清晰地描述。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丁老师电话:67780069;学生处王老师 电话:67781112。
附件:1.学院推荐意见模板
2.奖学金申请信息简表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