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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10月09日 18:03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表现良好。

(四)全校在籍港澳台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学院推荐;

3.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申报,根据学生个人综合表现,严格推荐选拔,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意见(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2.申请人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和纸质版;

3.奖学金申请书纸质版1份,要求手写,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原因、2024-2025学年度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等约800字左右。

电子版于2025年10月1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纸质版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获评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综合管理中心546办公室。

学院上报材料时,应确保学生申请表和奖学金申请书中,对“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有非常清晰地描述。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丁老师电话:67780069;学生处王老师 电话:67781112。

附件:1.学院推荐意见模板

2.奖学金申请信息简表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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