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郑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健全,干部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扶正气、树新风,无违法违纪现象,本班成员未有受到纪律处分;对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4、讲卫生、讲礼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合起哄、喧闹等现象。
5、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坚持晨读晨练。
(二)“郑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
4、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重要依据(其中德、智、体、美、劳分项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在班级中起表率作用。
(三)“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为学校正式备案的校、学院、年级、班学生干部。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经民主测评考核,“优秀”与“称职”合计达到85%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考察课程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体育达标。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四)“郑州大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包括“助研、助学”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团活动、科技服务、回乡劳动等活动,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所学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各种服务实践中,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评先创优活动的评审工作,进行学生评先创优指标分配(见附件1)。
2、各学院成立学生评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评先工作。
3、评选程序依次是:学生写出书面总结、学生班级或年级集体评议推荐、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3天、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四、时间安排
1、10月21日-10月27日,为创先评优评审阶段。各学院的创先评优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10月27日-10月28日,为报送评选结果阶段。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在10月28日下午18:00前将创先评优汇总名单(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登记表、汇总名单(附件2、3、4、5)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学院行政章送至学生事务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登记表的电子版无需发送。
3、创先评优结果报学校审批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民主监督
评选期间,为保证创先评优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生管理科: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