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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25年本科生“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15:54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在全校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激励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郑州大学2025年本科生“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共正式党员(2025年11月30日前转正,党组织关系在校),选树若干名“大学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大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选树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全面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取得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正式党员,要严格执行推荐标准,确保推荐的“大学生党员标兵”事迹过硬,群众认可,能够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拟推荐对象填写《郑州大学“大学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模板自定),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上报。各学院要按照组织推荐、学院研究、结果公示等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2)、先进事迹、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1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09,逾期不再接收。所有电子版材料同期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

(三)校内评审。校内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大学生党员标兵”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初步入选对象名单。

(四)名单公示。入选对象名单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举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和省级推荐名单。

(五)广泛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大学生党员标兵”风采,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在学校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以“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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