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提升辅导员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定期开展辅导员心理关爱案例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二、督导安排
每周四上午10:00-11:00,各学院辅导员具体参与日期安排见附件1。
三、督导地点
郑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案例上报
请梳理本学院重点心理关爱个案,届时进行交流讨论与督导。受督案例需填写《督导案例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zuxljk@z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督导案例登记表+学院+姓名”。
联系人:王一帆、李笑笑;联系电话:0371-6778161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