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毕业生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和《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校学生〔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4.每学年均荣获郑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等)。
5.至少在两个学年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荣誉,且累计荣获三次及以上(五年制学生至少在三个学年、累计四次及以上)。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2.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2.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经学校研究,可直接推荐申请省级额外名额。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评选指标(见附件1,以应届毕业生人数测算,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生源总览毕业生人数为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并公示3天。
2.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3.相关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2)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3,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3)《郑州大学XX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见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5)、《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6)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各学院择优推荐两名学生,提交其个人事迹材料及照片(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应优先推荐,word电子版,模板及要求见附件7),学院需对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认真指导和修改,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4.佐证材料提交。学院提交优秀毕业生材料时,需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依据评审条件将学生佐证材料依次排序,现场审核完毕后学院直接带回。
5.以上材料纸质版于4月24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生处(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室),同时将附件4-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把关,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2.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3.严格监督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评选流程,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报送,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0371-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