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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09日 17:26 发布人: 信息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认定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6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学生班集体(2025级不参评,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参评)。

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认定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评选名额

见附件1。

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认定和申报工作,学院进行初步评审推荐,并进行公示。

各学院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以先进为标杆、以榜样为力量,练就实干本领、勇担时代重任,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各学院于5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表(附件2-4)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z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  677811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5月9日


郑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联系邮箱: xsc@zzu.edu.cn